关于征集苏州市立法规划、2027年立法计划 建议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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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7-22 15:03 阅读次数: 】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持立法工作连续性,做好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苏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苏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7年立法计划和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27-2031年)、202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规划、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建议,或者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等建议;也可以提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中不得包含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的内容。
二、立法规划、计划建议项目应当具体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立法建议时,请尽量写明立法依据、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才能解决的问题,有条件的可以提供建议稿,并注明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上述立法建议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电话:68613816,电子邮箱:szsrdfgw@rd.suzhou.gov.cn)或者向市司法局立法科提出(地址:苏州市十梓街429号,邮编:215004,电话:68830912,电子邮箱:lfc@szsfj.suzhou.gov.cn)。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苏州市司法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