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应用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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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10-16 10:32 阅读次数: 】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6号
《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应用促进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1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