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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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1-30 11:42 阅读次数: 】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2号
《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