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公告
【信息来源:zhuanZai】
【信息时间:2025-08-12 15:00 阅读次数: 】
d6466655-a572-4a6c-a53e-48696f2a0c6d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在8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议案”,拟将作出废止决定。
为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文本和说明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6日前反馈至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68613816
电子邮箱:szsrdfgw@rd.suzhou.gov.cn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