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河道管理 推进水岸共治 | 吴江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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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0-09-07 13:34 阅读次数: 】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城市河道的功能要求,从单纯的通航、灌溉、行洪逐步向有优美水景观、良好水生态、正常水循环和安全水环境等多位一体转变。如何通过城市河道养护管理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摆在了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根据吴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近日,吴江区人大常委会对《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上午,吴江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学法讲座,邀请到苏州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韩建坤处长对新修订的《条例》作辅导报告。吴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晓枫参加。韩建坤在讲课中,理论联系实际,突出了河道的重要性,并从《条例》修改的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补充内容和贯彻《条例》的关键四方面,为大家上了一次有现实意义的也有具体收获的一课,使大家对《条例》有了初步的认识,为更好地开展执法检查打下基础。
随后,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吴江区松陵城区中山河现场、牛腰泾提升泵站和东太湖大道花园路交界处三船路河现场。这些点,代表性地反映了吴江在黑臭水体治理、自流活水工程建设和河道长效管理保洁等方面的河道管理工作现状。
随后召开专题情况汇报会,吴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汤卫明作了全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汤卫明表示,《条例》出台以后,吴江作了很多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下一步要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河湖和工程管理、继续优化水资源管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农业农村工委主任黄明康代表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调研情况,客观评价了吴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提出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治水、进一步严格管理制度,规范管水、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协同护水、进一步整治排污源头,有效改水、进一步创新管护机制,长效养水等建议。
会议指出,在《条例》执行过程中,吴江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完善制度细则,加强宣传引导,重视技术创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改进河道管理,改善城乡水环境,保障防汛安全,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提升全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执法检查组对此表示满意。同时,也要清晰地认识到吴江在贯彻实施《条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河道水域被侵占、河道生态环境存在薄弱环节、治水管水理念滞后等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以高站位认识条例实施的现实意义和使命呼唤。河道不但是一个城市的自然资源,也是水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加强河道管理是改善水环境和应对水运行安全的便捷、有效方法和根本途径;二要以严要求掌握条例实践的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学法必须明白学什么、用什么、干什么,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的放矢。学习条例、执行条例必须在每个环节上切实有效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三要以大格局践行条例修订的形势需求和时代担当。一是要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二是加强纪律、法律部门的刚性监督、三是用新思路育新机开新局。
常委会建议吴江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将与会同志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带到具体工作实践中。认真深入的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进而积极有效地解决问题。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在吴江的深入贯彻实施,抓好河道保护,推进协同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吴江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