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开新局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亮点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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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1-07 10:10 阅读次数: 】
开局谋新篇,实干启新程。
2022年是市十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锚定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的目标,聚力中心大局,聚情民生关切,聚集代表力量,奋力展现人大工作新气象新面貌新作为,为做好本届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交出了一份尽责担当、奋发有为的履职答卷。
亮点一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 部署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2022年6月7日,苏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曹路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为苏州在全省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的新征程上示范引领汇聚磅礴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曹路宝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效后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加大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力度,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实践。曹路宝强调,要着力提升我市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自觉对照“四个机关”定位,建设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会上,昆山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和苏州工业园区人大工委、常熟市古里镇人大、虎丘区东渚街道人大工委分别作交流发言。
6月3日,中共苏州市委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了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举措,清晰地指明了新起点上人大工作前进的方向。
亮点二 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走深走实 市委书记两次批示肯定
围绕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市委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85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方案,确定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从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到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从各县级市和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到各镇和街道党(工)委与人大(工委),涉及责任单位达300多个。
聚焦人大机关的责任分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报告了落实情况,2022年7月12日,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对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在加强监督和发挥代表作用上做好下半年工作。
收到批示后,人大常委会党组当即研究贯彻,确定了抓好推动“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实施、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开展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视察及工作评议、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等7个方面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推动解决问题。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方面,则确定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包括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主任接待日、代表统一接待日和“两个联系”活动,推进开发区人大代表工作,等等。
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面向市委报告了相关情况后,7月26日,曹路宝书记第二次作出批示,认为“7+5”工作任务非常务实,要求扎实推进见成效。
8月5日,《市人大机关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印发,涉及机关党组和各专工委60项重点任务,对标找差,逐项细化,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责任管理,确保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到位。
亮点三 制定《苏州市数据条例》 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的法治“加速器”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推动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党的二十大部署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提出了产业、城建、贸易、教育等领域任务措施。
2022年,市委召开“新年第一会”——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大会,部署抢抓数字化改革新机遇,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通过数据立法,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表现,也是固化我市数据领域改革成果、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
《苏州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省内首部以数据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被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列为2022年全省设区市三个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之一。条例彰显苏州特色,数据资源分类、推动数据跨域协同、工业大数据应用、构建数字孪生古城、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数据中心建设等备受关注。其中,科学界定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是目前唯一涵盖三大块数据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创新规范数据治理体制机制,多重维度推进数据权益保护,立足自身优势开展数据区域协同,多举措促进企业合规释放数据价值,探索以人为本的个人数据管理模式,数据赋能增信助力普惠金融,关怀弱势人群消弭数字鸿沟,立法先行推动构建数据产权保护规则,都有创制性规定。
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亮点四 制定《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 引领和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苏州建设
《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统集成苏州多年来在平安综治、社会治理方面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并加以固化,对“苏城善治”亮点举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八心工程”特色内容加以明确。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苏州市平安建设的地方立法空白,为平安苏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共五十二条,设总则、风险防范、重点治理、社会参与、监督保障、附则六章。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职责任务,从四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解决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主体职责不够明晰的问题。
构建多层次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从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作出规定。
明确重点治理和关注的领域、问题和人群,突出平安建设专项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对相关领域和主体的安全管理作出规定。
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对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职责要求、服务保护等作出规定。
明确多措并举监督保障平安建设,从各方监督、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建设、考核评价、督导整改等多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亮点五 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 古城保护工作迈上新高度
苏州古城,处处珠玑。古城保护需要在全社会营造热爱苏州、尊重历史的良好氛围,需要全社会保护好身边的历史遗存。2022年8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0月26日设立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的设立,是《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全面施行的具体表现,体现出苏州对保护姑苏文化传承和2500多年历史延续的高度重视,标志着苏州古城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的高度。
苏州于1982年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40年的实践中探索出了具有苏州特色的保护路径。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市人民政府可以提出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恰逢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之际,设立保护纪念日更具意义。纪念日选择原平江、沧浪、金阊三区合并,同时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揭牌成立的时间为日期,确定为每年的10月26日。
以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为契机,全市进一步营造热爱苏州、尊重历史的良好氛围,彰显苏州名城价值特色,用优秀传统历史文化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对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保护意识,全力助推古城保护更新工作,提高文化向心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
亮点六 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推动长江大保护法律责任落实落细
2022年10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11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围绕法律法规重大制度设计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行询问,问题涉及产业绿色发展、生态补偿、大气环境治理、禁捕退捕、落后产能企业改造升级、农村和住宅区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到会应询的10个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实事求是一一作答,提出了可行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结合这次询问情况,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责任,坚决实施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坚决扛起保护长江责任。要狠抓法律实施,确保长江保护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到位,着力提升长江保护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求得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努力消除工作短板弱项。要加大普法力度,强化各类主体贯彻实施法律的责任意识,全面夯实法律实施基础。
市政府领导作表态发言时表示,市政府将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态度检视问题、扎实整改。对标对表“一法一条例”和先进地区经验,针对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深入剖析找差、拾遗补缺,逐项抓好整改提高。
会议对各部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亮点七 实施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让民生工程更贴民心
民生实事项目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进行了无记名投票,以差额票决方式票选2022年苏州市民生实事项目,按照获得赞成票数从高至低依次选定33个项目。这是苏州首次实行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市政府精心组织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各环节工作,围绕群众“吃住行乐”关键小事,做实做好民生项目“大文章”;发力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城市运行更具温度;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百姓生活品质。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推进,成立民生实事项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书面督查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以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督推动,保障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2022年12月30日,在33项民生实事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之际,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评议。
依据省人大常委会指导意见和市委文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规范实事项目的征集、提出、审议、票决、监督评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进一步突出票决操作性、监督实效性,充分体现代表主体性和人大主导作用,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票决制工作的专门制度。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实施办法。
亮点八 将民主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
一是示范引领。2022年6月30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苏州样本‘民生·民声’工作站”正式授牌,在全市启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基地建设。桃花坞“人大代表之家”、亲水吴门“人大代表之家”、苏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践基地、前塘河宪法主题公园4个基地接受授牌,成为全市首批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基地。观前会客厅人大代表联系站、姑苏云谷人大代表联系站、领阅平江人大代表联系点、新兴青年联盟人大代表联系点4个基地被授予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苏州样板‘民生·民声’工作站”。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在全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中努力走在前列。
二是扩面提质。将“大力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扩面提质’”作为常委会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开展视察,修订了《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明确了联系点的五个基本条件、七项工作任务,八条保障措施。同时调整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从上一届的20个增至28个,与1个国家级、2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同发挥好协同效应。
三是完善载体。全市共建成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1021个,实现镇、街道全覆盖。以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为引领和标尺,开展“家站点”迭代升级工作。鼓励和支持引导各县级市(区)人大围绕优化代表服务保障、深化数智应用、规范代表进站履职、拓展载体功能等方面创新创优。组织2656名五级人大代表及街道议政代表深入298个接待点,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共接待选民群众2954人,收集到意见建议2188条。指导各县级市(区)开展街道议政代表换届,全市47个街道全部完成换届,共聘任2325名街道议政代表;同时,调研指导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街道和开发区工作之中。
亮点九 开展“人大代表助民企”主题实践活动 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7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人大代表助民企”主题实践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全市万名各级人大代表作用,为全市万家民营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活动的参与对象为在苏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级市(区)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等五级人大代表,以及街道议政代表。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走访调研民营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及时转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具体问题和困难,并跟踪办理落实情况;对于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为市委和政府完善助企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活动涉及各级人大及工信、行政审批、工商联等部门,发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共9639人参与其中,共走访企业10209家,召开座谈会731场次,发放调查问卷9677份,帮助下载“政策计算器”19053个,收集和反映问题3189条,活动期间解决问题1798条,各地形成问题专报102篇。
主题实践活动期间,各县级市(区)人大常委会迅速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踊跃行动,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广大民营企业一致叫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活动成效,有力彰显了人大服务发展、代表履职为民的责任与情怀,全国人大网站以及相关媒体给予关注与好评。
亮点十 首次评选“市民最满意的代表建议”和优秀承办件 推动“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创新评选方式方法,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宣传力度。
2022年6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携同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推开“情系苏州——市民最满意的人大代表建议(2022)”评选活动,推荐了35位代表研究提交并付诸办理的优秀建议,汇聚了60多家主办、协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在“苏州人大”公众号发起投票,通过《苏州日报》、《苏州新闻》栏目、《姑苏晚报》、引力播、“看苏州”App融媒报道以及苏州发布、苏州工会、电信、移动、联通等官微平台共同推广,投票界面浏览次数达22.48万人次,总投票数达34.52万。
在投票排名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评选出10件市民最满意的人大代表建议,并以新闻发布会方式向社会公布,《新华日报》对此作了报道。这是我市首次由市民对代表建议及其办理情况进行的网上公开评选,是我市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11月至12月,按照新修订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常委会相关工委梳理统计了年内297件议案建议的分区提交与分类办理、各承办单位落实情况、重点处理建议督办领办情况等,对代表建议“提”“办”工作质效进行量化评估。按照数据梳理、筛选推荐、集体评审、名单公示、会议决定“五步流程”,组织优秀代表议案建议与优秀承办件评选,共会审评出32个(项)优秀代表议案建议、23个优秀承办件。优秀承办件评选,属历届以来首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