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民健身成为民生幸福工程——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综述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4-04 15:00 阅读次数: 】
全民健身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追求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关心体育工作,亲自谋划推动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倡导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和任务,《“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把全民健身纳入其中。近年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促进健康苏州建设,促进国家战略真正落实到全市人民。
代表建议 助力完善体育健身设施
今年1月市人代会期间,吴卫忠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增加体育活动场所,满足全民健身的需求。代表呼吁,尽快改变我市向公众公开的体育活动场所明显不足的现状,在加大场馆建设、加强场馆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规模和建设规范要求。代表建议,在财政预算解决管理和维护费用的基础上,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场馆在周末、节假日免费对公众开放,让家长和学生在周末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相关部门在拍卖土地、规划建设新建小区时,要求房产开发商设计并提供一定面积的体育活动场地,并明确不能将物业用房与体育活动场所混在一起。该建议目前正由苏州市体育局会同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部门办理落实。
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始终关注着全民健身。
2017年,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周国忠代表针对一大批体育设施及场所年久失修的情形,提出加强公共体育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的建议,希望把健康苏州的体育名片做得更亮丽。经市体育局办理,市区全民健身工程点器材维修站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并公布了报修热线,承诺报修后48小时内予以修复。同时,由各街道推荐人员,组建了市健身器材巡查管理志愿者队伍,实现群众身边健身器材的自我管理,确保健身器材完好。体育局表示,对于属地管理的市(县)、区体育中心和街道(乡镇)文体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将加强日常养护业务指导,共同确保其安全、有序向群众开放。
目前,苏州的公园、绿地及居民小区基本都设置了健身、锻炼、活动的场所。但是,其中安装的健身器材适用对象主要是中青年和老年人,基本不适合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为此,杨怡芳等7名代表建议在公园、绿地及居住小区增添儿童运动健身器材,比如安装儿童篮球架、小型滑梯、儿童摇椅、秋千、蹦床、平衡板、跷跷板,免费供儿童使用。由于儿童更多时间在社区内活动,代表建议社区多配套一些专用儿童健身与游乐设施。代表们还希望在社区、公园、广场、健身场所等多植入一些儿童元素,让孩子一出门不只面对喧嚣嘈杂的马路,而是自己的天地,让健身与游乐融入快乐的童年生活。
经市体育局与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民政局会同办理,现有的市属综合性公园,如桐泾公园、桂花公园、苏州公园等均设置了儿童活动区、游乐场等,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规划了儿童活动场地和设施。相关部门还推动体育公园建设,东园体育休闲公园规划有占地4500平方米的儿童游乐区,设置了儿童户外体育活动场;运河体育公园也有相关规划。体育部门还明确,自2017年起,在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捐赠全民健身路径器材中,将陆续增加适当的儿童健身器材。
完善法规 保障体育健身更好发展
为了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充分体现地方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和客观需要,适时启动立法程序,及时组织力量,对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对我市现行有效的59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梳理,最终确定9件需要“打包清理修改”的法规,其中涉及体育健身的有两件。
在《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第十九条第三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的,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执行。”修改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危险性大、专业技术性强、安全保障要求高的体育项目登记时,应当征求市或者县级市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市、县级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体育经营活动条件(第一款第三项除外)提出书面意见,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反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向市或者县级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市或者县级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此次法规清理修改,市人大常委会改革创新法规清理模式,改变了以往单纯“政府提、人大审”这种被动依赖政府及部门的做法,而是坚持问题导向,变“等米下锅”为“点菜上桌”,积极把握法规立项和法案起草主导权,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同时,为保证立法质量和法规出台后的实施效果,在法规两审通过前,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都要主动约请市政府分管领导,进一步听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努力形成共识。
2016年4月25日,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修改后的两个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说,对相关条例及时作出修改,将促进我市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产业更好发展,对于进一步处理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大力推动政府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着积极意义。
加强监督 合力解决群众健身具体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
住宅小区内的体育设施就在群众家门口,使用率最高。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许华发现,这些设施的修缮和维护存在着漏洞。2016年4月,许华代表到工业园区四季新家园小区现场查看,发现小区内网球场不仅铁门形同虚设,地面是大片的坑洼;满是破洞的铁丝护栏锈迹斑斑,球场中央的球网早已破烂,柱子锈迹斑斑,居民说如果不小心撞上,擦伤后很容易破伤风,大家一般都不来了;网球场旁边的篮球场上,篮筐架、球场围栏同样锈迹斑斑,玻璃篮板上张贴的“禁止扣篮”四个大字,凸显了它脆弱的“体质”;小区原有的露天游泳池和室内羽毛球馆,不仅废弃很久,而且也很难找到所在位置。
这些原本好端端的体育设施,为什么会破败,甚至废弃呢?许华代表认为,维护成本过高,设施得不到正常维护,是根本原因。代表建议,政府部门要拿出措施,对建设较早的老小区里的体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让这些设施充分利用起来,真正服务全民健身。
经过代表监督推动,市体育部门着手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老小区体育设施的底数情况,制定相应解决方案,特别是制定翻修标准,制定翻修后的管理办法以及细则,真正保证市民“家门口”锻炼的便利和安心。
2017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会同代表进一步关注公共体育设施日常养护问题。市人大代表在相城区天亚水景苑小区进行调查发现,锻炼器材早已老旧生锈,铁质踏脚七歪八扭的,塑料座椅只剩一半,仰卧起坐的支撑木板不是缺了就是糟了,扭腰器站上去就感到战战兢兢……居民们说,小区里有200多幢楼、千余户居民,这块健身场地是周边唯一的公共锻炼场所,向物业反映也没用,物业答复说这块场地属于政府所有,不属小区里面,物业没有维护责任。
对此,市体育部门及时回应:在“十三五”期间,除了继续新建改建大型体育场馆,对新建的社区健身设施并免费或低收费形式开放的,将予以一定补助,鼓励建造更多的社区大众体育场地。同时,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对于小区家门口的公共体育设施,体育部门在建造完成并交属地政府部门接管后,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日常维护落实到位。
专题视察 推动全民健身广覆盖深融入
为督促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率视察组一行赴姑苏区、相城区和虎丘区,实地察看了东园体育休闲公园、润益巷城南便民体育设施、元和街道采莲路便民体育设施、广济北路体育公园、狮山横塘街道羽乒中心和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
近3年来,市政府作围绕全民健身场地、组织、赛事、活动、指导、文化等方面,市本级累计投入2.36亿元,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3平方米,远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建成健身步道1968公里,“10分钟体育休闲生活圈”稳步推进;各市(区)体育总会覆盖率100%,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3.8万名,全民健身站点数7124个;经常参与体育锻炼人数达35%以上,市民体质合格率达96.1%;每年组织各类全民健身活动5000余场次,参与市民超600万人次,科学健身指导年服务人数达50万人次。
在肯定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同时,视察组指出,对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相关工作仍需改进和完善。视察组强调,人人健康、人人幸福,是百姓的期盼,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体育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必须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视察组指出,要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培育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加快构建全民健身组织体系,让群众有归属感;要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好、管理好群众看得见、用得上的城乡公共健身设施,让群众有获得感;要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开发适合不同人群和不同行业特点的健身运动项目,让群众有满足感;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让健身融入市民生活,让群众有幸福感。视察组要求,要切实履行政府责任,抓紧制定推动全民健身、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的配套方案措施,完善大群体工作格局和政策体系,让全民健身成为名副其实的幸福工程、民生工程。
市政府表示,未来3年,将围绕“增强人民体质、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丰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高质量编制《苏州市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确保新建、改建居民小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推动体育生活化发展,力争“十三五”末全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超过3.4平方米。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推动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实现市(县)、区全覆盖,探索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社会资源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建设水平更高、内容更全、惠及更广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刘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