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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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2-26 17:58 阅读次数: 】
2月26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会议认为,开展低空经济立法是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场景的重要举措。《条例(草案)》立足苏州实际,围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拓展、飞行服务保障等方面作了比较可行的制度安排,总体内容基本成熟,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创新性,修改完善后将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会议认为,《条例(草案修改稿)》认真吸收了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修改的内容符合我市实际情况。法规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表决通过了《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两项决定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黄志强为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葛胜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张华谦为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命盛乐为苏州市民政局局长,任命卢潮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命何乐为苏州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决定免去陈正峰苏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批准任命宫为所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上,李亚平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根据《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晓东、沈国芳、黄靖、陈嵘、蔡绍刚、陈正峰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施嘉泓、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建功、市监委副主任王辉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勇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