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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0-08-11 16:51 阅读次数: 】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已由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 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 年9月1 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0日
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