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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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4-25 18:59 阅读次数: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实现苏州更高水平的‘民生七有’”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
(2024年4月25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实现苏州更高水平的‘民生七有’”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实现苏州更高水平的‘民生七有’”代表议案交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在议案交办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