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营造最优产业创新生态”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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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4-26 14:40 阅读次数: 】
(2023年4月25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营造最优产业创新生态”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营造最优产业创新生态”代表议案交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在议案交办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