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为何“装不精”代表建议关注精装房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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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0-05-29 17:13 阅读次数: 】
如今,精装房“装不精”困扰了不少购房族。本以为购买精装修商品房会省时省力,没想到收房之后反而更糟心。在今年的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庄建华向大会提交了一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精装修商品房监管的建议,提出应尽快出台相关监管意见,建立精装修商品房质量监管机制,把装修质量与房屋建设质量一起纳入监管范围。
交房五个月就漏水
精装房买出闹心事
最近,市民李女士很闹心。她在吴中区购买了一套精装房。开发商承诺的装修标准是每平方米3000元。可交房五个月后,房屋出现了一大堆问题,比如外墙有局部渗水、内墙墙面有返潮等。与她有相同遭遇的在该小区还有多户。
“顶楼的几户最严重,24楼有一家都住了一个多月了,找不出问题根源,就每天修修补补。还有的业主家窗户封条脱漏、墙角损坏、瓷砖开裂等。”李女士说。
李女士表示,虽然开发商已在整改中,但影响了业主按期入住。“当然我们也担心是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暂时没有暴露出来。希望政府能加强对精装房质量的监管,也希望开发商能够尽到主体责任,给业主提供质量过硬的居住产品。”
记者也在各类房屋装修论坛上看到,吐槽精装房质量的购房者不在少数。“精装商品房难获信任,最主要的就是质量问题。”庄建华说。在调研过程中,她发现,部分企业过分追求销售业绩,忽略了商品房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另一方面,精装房目前还没有具体标准,房产企业受利益驱动,在装修材质选取及工时上“缩水”。
不积极保修维修?
代表建议加强监管
“毛坯房在装修过程中敲墙挖洞,很可能给建筑安全造成隐患,而且装修过程长,影响邻里关系。”庄建华说,开发建设精装修商品房,主要是基于节约资源、减少装修垃圾、节省业主时间精力的考虑,但若无法保证房屋的装修质量,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为此,市人大代表庄建华在今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提交建议,提出要尽快出台相关监管意见,建立精装修商品房质量监管机制,施行全过程监管,把装修质量与房屋建设质量一起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要加强对精装修商品房销售合同、装修合同的管理,聘请第三方对装修进行价格评估、质量检测。
“要明确装修质量维护主体和维护年限,不同装修项目要有不同的年限,可以要求负责装修的企业缴纳一定的维修押金,督促企业严格施工、认真维护。”庄建华说,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楼盘房屋质量问题,应及时开展检查;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不积极保修维修的开发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
避免“货不对板”
施工前先做样板套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数据,2019年初至今年5月,我市市区成品住房新开工面积达103.64万平方米,新开工住宅面积为168.86万平方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杨希表示,目前的房地产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中还没有精装修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对于精装修房销售这种近年来新的售房模式,确实需要从规范销售合同、精装质量监管、售后服务、售后纠纷处理等多方位的建章立制,探索新的监管模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盛中国表示,争取早日将《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明确成品住宅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年限、参建各方需要承担的保修责任以及对应的罚则,为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追究提供法律依据。
“我们将督促成品住宅工程施工单位在装修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套。样板套符合规范要求的,再进行工程施工,且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30日后方可拆除。”盛中国说,样板套要真实地反映装修档次和装修施工质量,避免造成误导消费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