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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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1-04 16:20 阅读次数: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
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