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审议意见交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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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9-20 11:47 阅读次数: 】
为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实效,根据《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张正龙通报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苏州市“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丽瑾现场交办。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张剑代表市政府办公室接收《审议意见》,市司法局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相关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