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审议意见交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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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9-20 11:44 阅读次数: 】
为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实效,根据《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市检察院,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张正龙通报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丽瑾现场交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代表市检察院接收《审议意见》,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相关办法,市检察院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